杏吧_性吧_sex8_杏吧有你春暖花开
标题:
【辩论活动】性交易,其实应该存在吗[评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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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396378103
时间:
2014-11-23 22:22
标题:
【辩论活动】性交易,其实应该存在吗[评分完毕]
我们一直鄙视小日本,但是他们看得开,有AV什么的,性开放;中国如果扫黄了很多次,暗地里还是有很多小姐的,出来打工的人没了这个享受,会很难受!大家觉得应不应该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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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ENGHUOBOJUE
时间:
2014-11-23 22:46
必须存在 这样就会很少有强奸犯的产生
作者:
charlie441
时间:
2014-11-23 23:35
作为动物的本来属性是人不可避免的,要求助于外力控制的属性。之所以存在对性交易的不耻,本质上并不是否定这一属性,而是在于我们要用哪一种外力来控制的不同。运用道德的所谓不耻,首先并未对该道德的形成与缘由作分析。而知直接人云亦云般的说这样是有违道德,这样是不好的。题目所说是否应存在,而非说是否道德是现实情况与未来展望。而从供需关系上性交易的土壤必定存在而且长期保持。
作者:
yaoleig
时间:
2014-11-23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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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海之岸
时间:
2014-11-24 00:15
这是一个问题吗 从古至今哪朝哪代没有啊
作者:
日月天帝
时间:
2014-11-24 00:46
有如大禹治水,堵不如疏。个别BOOS爱面子罢了,我觉得那些小姐们,只要不是被别人强迫的,就没有什么可非议的
作者:
19680428
时间:
2014-11-24 01:28
需求决定存在,谁也改变不了。
作者:
a4667654a
时间:
2014-11-24 04:49
应该存在,而且应该立法。性本是一种欲望,王阳明的心学告诉我们,我们的做事要跟随自己的心走,随心所欲,放开思想的束缚。性是自然界的一种本能反应,是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存在即合理,我们应该放开思想的束缚,大胆的正式它,承认它,而不是人为的做出约束,因此,性交易不光应该存在,而且是合理的。
作者:
可人相思
时间:
2014-11-24 08:22
应该存在,毕竟这个是古老的职业。堵不如疏。只要规范管理是可以的。
作者:
最爱胡撒
时间:
2014-11-24 10:45
它就从来没有一天不存在过,何来“应该存在”一说。
作者:
浪子人神
时间:
2014-11-24 11:20
我觉得必须得存在啊!哪个国家没有性交易,如果没有性交易,那单身的男人去哪发泄,再说这也是个职业,能缓解就业率,对国家GDP也有贡献,多好。
作者:
sga0806
时间:
2014-11-24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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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bycxb
时间:
2014-11-24 15:09
标题:
回 楼主(396378103) 的帖子
有需求,就应存在啊。
作者:
hua122
时间:
2014-11-24 15:38
应该存在,因为社会需要,有句话说的好,存在即合理
作者:
baba527685
时间:
2014-11-24 16:46
支持反方观点
性交易合法化的强烈呼吁!
要谈性交易合法化问题,首先应分析一下为什么要禁止性交易?
很显然,这主要是受传统的文化和道德影响的,因为传统的正统的文化道德是反对性交易的。
那么,传统社会为什么要反对性交易呢?
道理很简单,因为古代没有避孕药品,性交易会生下小孩,小孩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会引发很多社会和家庭问题。其二性交易可以传播性病,在古代,性病是会死人和造成严重的危害的。古人没办法控制这两个问题,只好控制性交易,用道德和舆论来限制性交易。
应该说,这对古代人来说是必要的和有益的。但是现代不一样了,现在发明了大量的避孕套、避孕药、性病药,这两个问题就不成为问题了。相反,由于禁止性交易,反而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主要有:
一:破坏法律尊严:虽然,我国执法机关也经常组织扫黄活动,但性交易现象却“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性交易场所遍地开花,有的甚至开在派出所和公安局的隔壁或对面,这无疑是对法律的一种亵渎和嘲笑,久而久之,法律就失去尊严,其他的法律规定也会跟着贬值。
二:加剧警群矛盾:每次在网上看到有关警察扫黄的报道,都会看到大量嘲笑、抨击警察的网评。这些网评都十分 尖锐:有的说,被抓的酒店肯定没交保护费;有的说,警察只会扫黄、不会扫黑等等。议论几乎是一边倒,令这些警察颜面无存。从这些议论中我们可以看到:现在的民众对扫黄之类的活动已经非常反感和抵触。千万不要忽视这种民众的情绪,08年6.28日贵州瓮安事件,为什么一件很小的案件,会引发数万人对公安及政府的围攻,全国各处频发袭警现象,其深层的原因,也和警察平时经常做这些不得人心的行动密切相关。因此,性交易问题现在实际上已经演变为政治和社会的重大问题,我们切勿轻视之。
三:产生相关犯罪。由于性交易是违法的,无论是妓女和嫖客,都不受法律的保护。由此必然诱发许多更大的犯罪,如,利用色诱偷窃和抢夺嫖客的财物,由性交易交易的过程产生纠纷而引发恶性案件,由于性病的传播引发的纠纷……。由于非法交易,遇到问题都不敢报案,最终就会产生大量的“黑吃黑”的现象,引发严重的犯罪,有的甚至谋财害命,很多的嫖客和小姐死于非命。
四:产生黑恶团伙。由于上述所说的现象,很多小姐为寻求保护,就要寻找靠山,久而久之就会产生很多以此为生的行业和黑势力团伙。这些黑恶势力逐渐扩大以后,就不会满足纯粹的性交易交易勾当,又会滋生其他的犯罪(如上所说的犯罪),从而产生更大黑恶势力。
五:腐蚀执法系统:由于公安机关的不时的打击,那些操控性交易行业的黑社会,就必然要想方设法拉拢收买公安部门有关人士。久而久之,就必然有些公安人员真得会被拉下水,充当他们的保护伞。每当有检查和行动时,就即时地通风报信,自己坐地分金。可以说,凡是规模比较大的性交易场所,都肯定有公安内部的人保护,不然就吃不了兜着走。有的实际上就是公安系统的家属或官场上的人自己办的,其利润就非常地高了。
六:严重浪费警力:由于性交易目前是违法的,公安机关必须经常组织扫黄,所动用的警力是很巨大的。据潘绥铭先生推算,每年为此的付出绝不会低于九位数,如果再加上因扫黄打击"相关产业"影响了经济"繁荣"和税收,所造成的间接损失,那么中国人每年为此所支付的经济成本将是无法计算的。
七:产生不公现象:大家都知道这样一个口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我国在性交易交易的执法上,是非常不平等的。那些五星级、四星级的大酒店、有背景、有关系的性交易高级场所,基本是从来不查(有很多是地方政府明文保护的)。抓的全部是那些路边小店和那些没有背景、没有孝敬的场所。而众所周知,那些大酒店、高级场所是有钱有势的人才能去的,而那些路边小店却往往是平民百姓去的。试想,这样的法律公平吗?
八:产生小过大罚,从法律上讲,性交易是一种轻微的违法,只是违法治安管理的一个条款。但是,在实际上,性交易被抓的处罚是非常重的。如罚款可罚至五千,两个就要一万,且要治安拘留15天,或判劳教半年。而像种毒贩毒罚款才三千,携带爆炸物才一两千。更主要的是,当事人往往身败名裂,如女的有可能嫁不出去。如是公务员或国家工作人员,则可能开除公职。如此处罚,后果就非常严重了。有许多公职人员,其实其他方面都是很不错,如因此被开除,实在是可惜和可怕。故曾经发生有官员和教授因嫖娼被抓而自杀的事,还发生多次由此而婚姻破裂、家庭破碎的事例,这对建设和谐社会是非常不利的。
九:导致执法腐败:由于扫黄相对于打黑来说轻松的多,基本上没有什么风险,而且罚款来钱又快(很多警察扫黄罚款都是不打收据、相关人决不敢索要),故许多公安机关热衷于扫黄而疏于打黑。有些公安机关把这当成创收的重要途径,与操控这些行业的黑社会勾结,养着小姐,勾引嫖客来罚款分金。有的甚至到大街上随便抓人罚款,从而导致“处女卖淫案”闹剧的出现。更糟糕的是,抓到嫌疑犯后,由于处罚条例规定的含糊不清,即可以无罪释放、也可以罚款几百元了事,还可以判劳教半年到二年。而这一切,可以完全由公安局的某个领导或法制科科长一个人说了算,基本不要走什么法律途径。这样大的权力,想不腐败都很难。
诸如上述,禁止性交易的弊端和后果是严重的,而如果性交易合法化,这些弊端自然消失,并且可以产生以下好处:
一:增加就业和税收;由于性交易是比较简单的劳动,如合法化后,可以促使很多没有学习机会,没有其他职业技术的人就业,还可以带动一系列相关的行业的就业和发展(如旅游、旅馆、餐饮、休闲等)。另外,国家和地方可以据此增加大量的税收,(这税收将是非常可观的,并有可能成为某地的支柱收入)。而且这种职业是是绿色的、无污染的“无烟囱工业”。对那些毫无工业基础、没有经济基础的地方来说,不失为一条迅速致富的捷径。
二;缩小两极分化。两极分化是社会不稳定的一个极大的因素,我国现在的两极分化已经超过了国际警戒线。而性交易就是一种促进金钱流通、缩小两极分化的极有效方法。贫困的子女和家庭通过此途径可以很快地获取有钱人的钱财,实现取长补短,缩小差距,从而促使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走出法律困境:当性交易非法化时,那么,包二奶合法吗?买卖婚姻合法吗?因为他们其实质也是一种性交易,只是比较隐蔽和普遍而已。还有,通奸和情人关系怎么处理?这些也往往都伴随着金钱因素的。为什么我们只抓前者,不抓后者呢?而如果连后者都抓,试想,天下间还有几人是清白的。另外,那些卖艺不卖身、异性按摩、异性沐浴等等相关行业,谁来界定合法非法,谁来执行?如果我们实在没办法分清楚,为什么不干脆让他们全部变成合法,以免陷入自相矛盾的局面呢?
四;减少性犯罪。记得在文革期间,那时我国极少有性交易交易这种行业。当时的犯罪判刑公布,至少有一半以上是性犯罪的,如强奸犯、奸污妇女、鸡奸犯等等。现在,性交易多了,这方面的性犯罪就大大减少了。这是因为小姐随处可找,便宜的一次只要30-50元。为什么这么少的钱不花,偏要冒可能被判七年的刑期的危险去强奸一女人呢?性交易如合法化,无可置疑可以解决很多在外地长期工作的人的性冲动问题,避免了大量的性犯罪的发生。
四;培养诚信健康的人性:孔夫子曾经说过: “色食性也”“贫贱起盗心、饱暖思淫逸“。食欲和性欲乃人类的最基本的功能和需求,现在开放改革了,许多人富裕了,自然而然地就要” 饱暖思淫逸“。这是每个健康人的正常反应,是人性的正常体现。但是,由于现行的法律和道德是反对性交易的,很多人都必须把这种情感掩盖下来。虽然大家心里都希望有性交易的自由,但表面上还要装道貌岸然。久而久之,就会产生许多伪君子,使社会变的很虚伪。如果性交易合法化,我们就不用再做那种心里渴望,嘴巴撇清的伪君子了。如此下去,对建立诚信的社会是很有好处的。
五:减少性病的传播。很多性交易反对者的主要理由就是认为性交易会增加性病的传播的。但大量的事实说明,正是由于性交易地下化,才导致性病的传播。假如性交易合法化了,政府卫生部门必然要对这些人进行日常性的体检和管理,强制她们使用避孕套等措施,如此,性病反而会受到有效的控制(实际上,已经有不少的地方政府出台这种政策,取的了相当的效果)。
六:促进开放改革和经济发展。我们现在的社会是开放改革的时代,必须引进西方许多经验和观念,性开放也是其中之一观念。试想一下,国外(包括那些港澳台胞)的那些投资者、大老板,他们千里迢迢来我们这里投资建厂什么的。假如性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让他们过着清教徒式的社会,他们会乐意长期在那里居住吗?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因此性交易合法化了,也可促进这些外资的投入,增快地方经济的发展。
如此等等,我们觉得性交易合法化的益处是很多、禁止性交易的弊端是明显和严重的。我们认为,政府立法的依据,应该主要看此行为是否有违背人性、是否损人利己、危害社会;而不是仅仅看是否符合已经过时的传统道德。如果一件事利大弊小,对社会和他人没有损害,我们何必禁止他呢?
因此,我们认为,对性交易问题,我们完全可以像古代一样,让其部分合法化。也就是说,政府可以设定一些红灯区,让性交易者在里面合法工作,政府派专门的医疗机构对她们进行定期的体检,并对她们收税。而对红灯区外的性交易行为,才进行限制和打击。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解决性交易现象这个社会难题。
说到这里,也许有的人会说:不管怎么样,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信仰马列主义,无论如何不能放纵性交易现象。实际上,恩格斯曾经说过:“卖淫是对专偶制(过去翻译成‘一夫一妻制’)的必要补充。”他说:“我们首先考虑的是作为现存社会制度的牺牲品的妓女本身的利益,并尽可能地使他们不致遭受贫困。”他认为:“绝不应该损害她们的人格,也不应该损害她们的尊严……在卖淫现象不能完全消灭以前,我认为我们最首要的义务是使妓女摆脱一切特殊法律的……完全停止对卖淫进行追究并使妓女不受剥削。”
最后,我希望人们能够就这问题进行投票表决,期待有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的人再次就这个问题进行提案。
作者:
hdqy2215
时间:
2014-11-24 18:43
这个是文明社会的象征啊!干嘛吧老祖宗的传统摒弃了?
作者:
gunghost
时间:
2014-11-24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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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qfw517
时间:
2014-11-24 19:03
无非就是个赚钱的途径,为什么要禁止
作者:
zhencang39
时间:
2014-11-24 20:19
毋庸置疑。有需求即有供给。现实些吧。至少S8的狼友该赞同!
作者:
niuning111
时间:
2014-11-24 20:28
性交易,不应该存在。性,作为一种人的本能,是为繁衍下一代而存在的。如果用来交易,我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得到了片刻的欢愉后,换来的却是更大的空虚。志同道合的交流,远胜于短暂的交易,这是对人性的一种泯灭。
作者:
风非凝
时间:
2014-11-24 20:37
妓女是一个古老的行业,历史源远流长,每一个健康正常的人,都需要性生活。压抑又或者这种渠道的缺失,又于人性的正常稳定是不利的。其实性交易就是一种交易行为,若对双方有利,且并不危害第三方,那么这种行为就不应该禁止。
作者:
xufangqi
时间:
2014-11-24 21:15
多少个夜,多少个寂寞的夜晚,年轻人会辗转反侧,因为骚动,因为我们都是一路走过来,所以我懂。但我特别厌恶所谓的摆着一副道德嘴脸打击性交易,但暗地里却是一肚子坏水,例如嫖娼完了教育妓女不能卖,支持反方的就是这种人。。。
所以管理你说我说得对么
作者:
396378103
时间:
2014-11-24 23:09
标题:
回 4楼(西海之岸) 的帖子
是的,应该存在!中国应该合法管理`1
作者:
sunwen8845
时间:
2014-11-24 23:32
性交易有“理”?--赞成卖淫者无知无耻之极
子曰: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吾道一以贯之。主张性交易者当无理由反对其母妻女媳“以身作则”,亦不得因其父子婿为“黄色经济”略尽绵薄之“精、金“而为母妻女媳鸣不平。否则不论其主张正确与否,皆会因其口是心非和对自身与别人的双重标准而陷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之窘境,不攻自破。
性交易并不创造任何财富,充其量不过是财富在交易双方之间的转移,它完全是非生产性的,故“色情产业、黄色经济”之说纯属谬论而反经济学,世界上不会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计算其对GDP之“贡献”。
性交易的对象乃是性器官之功能而非其创造物,这显然迥异于商品生产和交易以及其它类型的服务,实与器官买卖无异。而器官买卖非但不人道,更有悖“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之孝道而近乎大逆不道。由是观之,性交易同样反道德与文明。
性交易乃疾病传播之温床而危及交易双方直至全民的健康,以此为“职业”的女性难以享受正常性活动之愉悦而往往“过劳”而实为对其身心之摧残,姑不论该“行业”的高风险性及其对家庭和正常夫妻关系之破坏。可见,性交易乃对基本人权之严重侵犯而于正义与法律水火不相容。
“青春饭”透支了“性工作者”之健康,损害了其一生的幸福,而她们之所以强颜欢笑风骚迷人,几全系穷困所迫――很难想象正当职业者会自甘沦落风尘!色情业之如雨后春笋之势,与其说是繁荣与进步之标志,毋宁视为贫富悬殊――富人有“购买力”――之恶果。
如果说劳动乃人之本能与社会进步之源泉,性交易则是一种堕落与不公正,是对人类尊严与自由之侵犯,盖因其乃隐性强制且将人贬为与正义背道而驰的工具。唯有全民福利和免费教育之实施使得人们免于匮乏和因无知而受骗时,性交易才可能真正出于自由和自愿而获得一丝合理性,否则必然与道德、正义格格不入。
不可否认,色情业之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强奸案之发生,但这丝毫不能成为其“有理”之藉口,因色情业之危害远甚于个别强奸行为,且“减少强奸”论无异于视风尘女为“中国黑人”而有悖正义与文明。
性交易固然反道德,然理性告诫我们,回避其产生的根源而求助于强力往往会适得其反。既然性交易属“逼良为娼”,则治本之道只能仰赖于全民福利――西方色情业之远逊于中国和亚洲即为明证。而强制无从防止穷人迫于生计而逼上梁山,于是其成效必然大打折扣。最要害的问题乃在于,斩草除根往往并不完全合乎管制者私利(失去工作和管制者收益),严刑峻法难免人为制造“猫鼠同穴”而使管制者难于公正执法甚而“狼狈为奸”,这使得风尘女们将陷于更无保障之恶劣境地而无异于雪上加霜,亦令极少数管制者沦为不必要的牺牲品,真谓“两败俱伤”。
最大限度地减少直至消除性交易,乃是每个公民的道德责任,而这只需建立全民福利即可,且今日中国之财力于此绰绰有余,关键仅取决于我们是否具有“劫富济贫”之良知与理性。
作者:
挚恋
时间:
2014-11-24 23:44
如今,根据一些调查,中国妓女的数量保守估计至少在400万以上。她们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社会阶层,因此也有着巨大的社会力量。甚至很多地方经济发展的好坏,都与妓女密切挂钩。我的一个记者朋友采访北京某知名大学的著名社会学教授,那位教授透露了这样一件事:某地一直经济不振,后来把新修的一片房子包给了某个集团,该集团在那里开设了大量洗头城,KTV,萎靡不振的经济竟然有了复苏。领导班子开会吃饭的时候,一位领导说:我们要意识到,我们的三顿饭有两顿都是妓女给的。而在某些性产业发达的地区,业务能力强的妓女甚至通过辛勤劳动开起了宝马。在这样的现实状况下,反对性产业颇有掩耳盗铃的意思。而在一些发达国家,性交易合法化早已不是什么新鲜的事。德国就是性交易合法的国家,德国妓女在世界杯期间闹罢工,因为她们觉得长时间的劳动违背了劳动法。
作者:
a4667654a
时间:
2014-11-25 02:45
应该存在,而且应该立法。性本是一种欲望,王阳明的心学告诉我们,我们的做事要跟随自己的心走,随心所欲,放开思想的束缚。性是自然界的一种本能反应,是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存在即合理,我们应该放开思想的束缚,大胆的正式它,承认它,而不是人为的做出约束,因此,性交易不光应该存在,而且是合理的。
作者:
rrcsbhqs
时间:
2014-11-25 09:03
性是人类的本能,也是人类的需要,性交易的存在,能够满足人类对不同性爱的追求与欢愉。
作者:
jzj1000
时间:
2014-11-25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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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yjisa
时间:
2014-11-25 11:38
标题:
回 楼主(396378103) 的帖子
1、中国是个以孔孟之道为国学的儒道之国。孔子曰:食色性也。是说性饥渴和吃不饱是人的基本生存要求。
2、大男农民工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夫妻分居,性饥渴如何解决?农民工、経商人的性饥渴无法解决,有卖淫是市场需求。
3、卖买市场需求的存在。是开放还是堵闭?这是决定政策的问题。本人无权说三道四。
4、我同情有性需求的弟兄,但也反对包二奶,养情人的富商政要。我支持婚姻法,但也反对只许卅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事。
5、要与国际接轨,可以学习泰国、日本、意大利的経验。既解决了一部人的性需求,又增加了国家税收。
作者:
bjbacl1247
时间:
2014-11-25 11:41
其实很简单!试想问一下!现在的地球上不论是否合法的原则上有那个国家没有妓女?
是想问一下!在不是招妓的前提下这个社会有多少出轨?
无论禁与不禁合法与不合法这都是存在的必然
作者:
gx19800213
时间:
2014-11-25 13:10
应该存在,都有需要
作者:
jyc9876543
时间:
2014-11-25 22:45
存在的说明都是有需求的,历史上一直都存在,也没有带来什么大的问题,现在在禁止,一直都还是存在着,反而成了某些人腐败的工具,既然如此,还不如市场化,公开化,合理征税,保证体检,确保安全,减少社会暴力性犯罪案件的发生。
作者:
a4667654a
时间:
2014-11-26 01:09
应该存在,而且应该立法。性本是一种欲望,王阳明的心学告诉我们,我们的做事要跟随自己的心走,随心所欲,放开思想的束缚。性是自然界的一种本能反应,是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存在即合理,我们应该放开思想的束缚,大胆的正式它,承认它,而不是人为的做出约束,因此,性交易不光应该存在,而且是合理的。
作者:
gx19800213
时间:
2014-11-26 08:04
希望存在,这样能避免许多矛盾
作者:
js2008qfj
时间:
2014-11-26 08:46
自古历朝皇帝都知道堵不如疏。孝庄都知道党争不可怕,可怕的是被吓到。要学会利用他们的争。这种东西怎么是光一个禁字就行的呢。秦始皇焚书坑儒也没能禁的了书呀。
作者:
qdpurple
时间:
2014-11-26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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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bs7120
时间:
2014-11-26 12:49
应该存在,理由如下
第一:古今中外,性交易都普遍存在社会的各个角落,有需要就会有市场,既然是人性的基本需要,那就是禁止不了的事。
第二:性交易虽然表面看起来是有违背道德的感觉,但是身体是属于自己的,在自愿的前提下,通过性服务来获得报酬,这个与他人何干呢?
第三:我觉得只要政府在性交易方面做出合理的规范,让这个产业在政府的监督下有序的、合法的经营,既然解决了一部分人的生计问题,也避免某些人为了发泄欲望做出犯罪的事情。
作者:
月如钩
时间:
2014-11-26 12:59
存在就是合理的,打压是没有用的,要有序的管理才对。
作者:
jbycxb
时间:
2014-11-26 13:45
标题:
回 楼主(396378103) 的帖子
没有性交易,让我们光鬼喊怎么发泄啊,难道要让我们上马路上强奸吗?
作者:
hua122
时间:
2014-11-26 13:48
其实性交易一直是存在的,无论在以前,还是现在
作者:
天天易地
时间:
2014-11-27 01:38
存在不取决于你的应不应该。古代最古老的第一种职业就是卖淫,至今尤盛。
作者:
疯神痴呆
时间:
2014-11-27 07:48
真不知道为什么不能存在,很多发达文明的国家都允许它的存在,只要做好个人卫生,定期做体检,本人认为还是可以的。而且性交易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性犯罪的可能。
作者:
gx19800213
时间:
2014-11-27 08:19
希望存在,这样能避免许多矛盾
作者:
kankanxingbaba
时间:
2014-11-27 10:11
人本来就是高贵的向上的,性是作为繁衍后代存在的,而不是靠一时的欢乐而将人类堕落。
作者:
jbycxb
时间:
2014-11-27 10:14
标题:
回 楼主(396378103) 的帖子
存才在还是必要的。
作者:
545876254
时间:
2014-11-27 13:34
本人现在在欧洲生活 这里性交易就是合法的 大家很明确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而且每年都有组织体检 比国内这种情况还有安全的多
作者:
lured
时间:
2014-11-27 14:32
反方:存在是必然的,全世界哪个国家没有性交易,是否合法另当别论
作者:
ylj1962
时间:
2014-11-27 14:40
从古至今历朝历代此行业就没有停止过,只不过是合法化的问题,不过也无所谓不合法也有暗门,暗娼。合不合法也都是统治者对自己政权的一种权衡。
作者:
北岛ey
时间:
2014-11-27 15:27
应该的
性欲无法禁止!可以减少强奸案发生率!
作者:
zhaowei314
时间:
2014-11-27 16:09
支持反方观点,认为性交易应该存在。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日前发布报告显示,中国已经进入“剩男”时代,2007年中国男性已比女性多出3,700万,其中0岁至15岁的男比女多出1,800万。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孝正指出,性别比的连续失调超出正常,未婚青年增多已经构成了威胁国家可持续发展及社会和谐的一个弊病。另有学者建议,加大对生女儿家庭在福利和保险等方面的优惠力度。
有专家认为,3,700万缺口的背后潜伏著巨大的社会危机。在现在至未来许多年内,由于社会可供应的婚育年龄的女性人数无法匹配适婚男性人数的需要,可以想像,婚姻的挤压问题将异常突出。上世纪90年代出生的人口在达到婚龄时,将会有10%的男性被挤出婚姻市场不能成婚。当社会进入“剩男时代”,一些男性由于诸多方面的相对弱势,将要“将单身进行到底”。
另外,从微观面来讲,性服务产业由于社会的广泛需求,已经成为无法阻挡的巨大市场。内地媒体曾大幅报道过进城农民工的性饥渴问题,以及导致的种种犯罪行为,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关注。而3千多万无法寻觅配偶的男人的性生活问题,更值得社会重视。而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由于受制于种种因素,性交易市场尚未合法化,而是潜伏在地下状态。这在一定程度上将会产生社会危害,导致爱滋病等传染疾病的传播,危害到社会安全。
剩男时代的来临给社会带来的问题
一个男人长期得不到性的满足,将会躁动不安,蠢蠢欲动。过去媒体几次报道入城务工的农民工,因为性压抑而潜入工地附近的大学女宿舍,骚扰女大学生。媒体长篇累犊报道进城农民工的性饥饿问题,引起社会和政府的关注。而3700万无法寻觅配偶的男人的性生活问题,更值得社会重视。
有专家认为,3700万缺口的背后潜伏著巨大的社会危机。
主要体现在:
1、未婚青年增多,人口结构严重失衡已构成了威胁国家可持续发展及社会和谐的一个弊病。
2、在现在至未来许多年内,由于社会可供应的婚育年龄的女性人数无法匹配适婚男性人数的需要,可以想像,婚姻的挤压问题将异常突出。
3、从微观面来说,这些由于受到婚姻挤压而不能成婚的男人,解决他们的性生活则是当下一个最为现实的问题。
中国社会进入“剩男”时代,性服务产业由于社会的广泛需求,政府应承认性交易的法律地位等。近年来国内学者主张成人间性交易合法化的越来越多。其实在国际上,性交易合法化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欧洲多数国家在法律上将性交易合法化,但美国这样的西方代表性国家在立法上却基本上持相反立场。
综上所述,我认为性交易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中国性交易合法,还任重道远。
作者:
fengzhong0
时间:
2014-11-27 19:58
这个社会明面上不允许卖淫,怎么还能合法化啊。你不要说现实中根本就有人卖淫之类的,这不是一个好论据,也说明不了什么。就像我们不允许杀人,但还是有人杀人了也没什么事,这时我们能要求杀人合法化吗?如此说来,我们是不是还要保护一下替人杀人的杀手的利益呢?
作者:
月飞飞
时间:
2014-11-27 21:41
应该存在,不过要自愿的。前阵子扫黄,发生了多少强奸案
作者:
gx19800213
时间:
2014-11-28 07:54
希望存在,这样能避免许多矛盾
作者:
1517585124
时间:
2014-11-28 10:36
应该存在:现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如果没有性交易多出来的男性性方面怎么解决
作者:
rxb136820
时间:
2014-11-28 19:05
不应该存在,
1,容易染病,不健康,
2,不利于家庭和谐,
3,违背道德标准
作者:
fia
时间:
2014-11-28 22:29
说来说去,还是罪与非罪的问题,法是人定的,性是动物界的本能,,,,
作者:
qingboyllt1
时间:
2014-11-29 04:00
不引起暴乱是可以允许的吧
作者:
利益类
时间:
2014-11-29 06:09
华人世界似乎暂时也没有认为这能算工作”,在我看来这是非常主流且霸权的观点在看待性工作。这跟十多年前(甚至现在也还是有的)主流异性恋者对同性恋的观点是一样的:“同性恋者?什么同性恋者?世界上有同性恋者吗?”。主流的“看不见”和“认为不存在”似乎就已经决定了这些弱势社群的命运,似乎他们就真的人间蒸发不存在了,或者存在但不具有主体性,只有主流有“资格”去定义这群人。但是事实上是如此吗?确实是有那么一群人在主流观点下面挣扎着要去争取自己的主体性和发声权,要去自己界定自己的工作和其他工作无异,他们就是“性工作者”,或者你要说“娼妓”也可以,对我来说“娼妓”就是“性工作者”,“娼妓”的这个字眼对某些人来说带着极浓厚的污名化意涵(如你所认为的whore和harlot),但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很中性的字眼。你口中的“华人世界”,那是主流的华人世界,不是所有人的华人世界,这就像一百前年资产阶级口中的“我们的世界”里面,其实只有资产阶级而劳工阶级是缺席的、被忽视的一群。
作者:
hym353
时间:
2014-11-29 07:11
性交易应该存在,正因为有了小姐的存在,国内才少了很多强奸犯,正因为有了小姐的存在,外来务工人员的性需求得到了很好的释放,他们才会更好的为我们建设美好的城市。正因为有了小姐的存在,使我们每个男人阴暗的一面都得到了释放,因为每个男人都想品尝不同女人的滋味,所以我认为,性交易应该存在
作者:
搞其聪
时间:
2014-11-29 07:44
这个非常应该存在。没了性交易,剩下的的就只有强奸了。
作者:
guojia760207
时间:
2014-11-29 10:15
中国最古老的职业就是妓女和剌客,存在几千年了,不是什么时候什么人想“净化”掉就可以“净化”掉的,即使表面上没有了,其实只是由明转暗,管理者也知道这完全不可能;从另一方面讲,性交易的存在,每年减少了多少强奸案,有多少好女人受到了保护,社会形势也安定了不少,这是不争的事实,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我赞成放开性交易,加强监管,可以收税
作者:
xiaoyao12300
时间:
2014-11-29 12:25
很有必要,降低犯罪率!
作者:
gx19800213
时间:
2014-11-29 13:39
希望存在,这样能避免许多矛盾
作者:
wangyj036
时间:
2014-11-29 14:35
强迫的性交易不能存在,自愿的,无可厚非
作者:
1346566520
时间:
2014-11-29 14:49
现如今得法律的确禁止性交易,众人皆知,可法律是不是错的,这恐怕需要人大会去研究研究,我们就不必谈对错,所以这里就只说观点了。从建国到现在我国制定的各种法律一直都在不断的完善中,我想说的是,有没有刚开始制定的法律后来被修改甚至推翻的?想必是有把?如果有的话,那是不是说法也要适应一定的环境和基础?
其实,对于强制性的法律来说,要禁止一个行业,一定会提供禁止的理由。性交易被禁止肯定有若干理由,就像我们在听到这个词的第一反应的时候,大多数想到的是道德层面一样,这就是历史合法性理由。因为性交易违背了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违背了社会风俗。所以呢,我很能理解蚍蜉撼树那慷慨激昂的痛斥我,曲解我要把性交易当成中华文明一部分发扬光大,其实不然。对于法理来说论证性很重要,借鉴性同样不能被忽视,有句谚语:“老路为安全之路。”还有一句类似的法谚:“法律存自远古”其实这些话并不是要求我们完全的守旧,更不是要一成不变,反倒是对历史的经验教训的尊重与对经验主义的理念一脉相承,胡适说“历史是任人打扮的姑娘。”意思是人们经常通过变造历史来打扮自己。当然我们在强调渊源历史的同时赞美好的方面,起能忘却了一些所谓得阴暗面呢?假如真的要传统,谈文化,为何不能涵盖所有?难道窥豹一斑才是正确的?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性交易到底是否合法?合法化是主流还是支流?这些我现在的我们不值得去思考吗?
作者从东到西,从中国到西洋,扯出名家,拉出伟人,抚今溯昔,言之凿凿,大有无可辩驳之势。在作者的笔下,嫖娼竟成了我中华五千年文明的一部分,竟成了一代伟人公开支持的并与社会进步与文明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按着作者的思路,全国人大若不通过这条法律,岂不是螳臂当车?
的确,我还真的是扯了那么多,可问题在有那么多,要不我怎么扯得出来呢?要是不存在我还能杜撰不成?嫖娼是不是中华五千年文明的一部分?很遗憾,我也想过但愿它不是,可它的确让你不容忽视。至于说全国人大会不会通过这条法律,将来如何那可说不准,这不已经出现了各种争论,而且越演越烈,甚至已经有人提交了相关的议案上去,这恰好说明,国家已经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
那么我想知道,列宁时期曾繁盛十年的娼妓为什么衰落了?是怎么衰落下去的?恩格斯对娼妓都有了明确的态度,列宁怎么没有把娼妓事业发扬光大?既然有过列宁时代的娼妓业的辉煌,俄罗斯经济休克后普京诸等怎么不重拾先祖的旧法?齐相管仲开设的国家妓院名扬战国了,明代还出了《嫖经》,“泱泱中华之嫖文化也源远流长”了,那么在我国三年困难时期,怎么没人拿起这个古文明去力挽狂澜?
性交易的毕竟不是经济建设的主体,这个谁也不能夸大,看看列宁时期在干啥,普京时期在干啥?怎么可能拿性交易去发展国家经济呢?显然不现实,可那个时期性交易彻底灭绝了呢?恐怕没有把?让你自己去想,现如今的俄罗斯和中国相比谁的性交易活跃程度会更高呢?至于说管仲的做法其实是为了招揽人才,吸引知识分子,连人家也没想到靠这个给齐桓公弄来多少经济利益把?齐桓公为了实现宏图大略,必须有自己独到的人才战略,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才能挽留住那些周游列国的高、精、尖人才。什么措施最能挽住人才?除了事业,无非佳人。齐桓公深明其道。三年困难时期,大家都为填饱肚子发愁呢,你让谁去两腿发抖发软去实施性交易?开什么玩笑?
性都是与爱情、婚姻、家庭这些人类美好的情愫与幸福形态密切相连的。如果性交易合法,那么把历来为人类所称颂的忠贞的爱情理想抛入大西洋吧,把家那个温柔的港湾毁掉吧!无论是我们国家的一夫一妻还是他国的一夫多妻制度以及重婚罪律条一并废除,让我们整个人类退回到子不识其父的母系氏族时代吧。
看到这段我就有点纳闷了,难道你是把性交易当成人类性活动的主流或者主体了?没人说美好的性不是和爱情、婚姻、家庭和幸福形态密切相关的,可要是没有这些前提条件呢,就要无视生理需求的存在?假如性交易合法了谁又会妨碍你去实施你那幸福美满和谐无比爱情、婚姻家庭性关系呢?没人要废除一夫一妻制,更没人要回到母系氏族里面去。
说白了,法就是一定文化背景下的国家(无论何种社会制度),以一定社会的伦理道德为基础,为整个社会所制定出的行为规范。显然,法律不是孤立存在,它与道德互为依托,相辅相成,共同承担着规范社会言行,维护社会秩序的责任。眼下,性交易要合法化以什么为凭借?
法律的确以伦理道德为基础,这点没错。可是不是就是说不管道德和法律都不用管实施对象?一概而论?管你是谁呢,全都一棍子打死?那我倒要问了,那些夫妻一方失去性能力的人们是不是另一个赶紧去练“葵花宝典”,还有我们看到一些报道中说农村孩子的母亲为了孩子高昂的学费、医疗费,农村的孩子为了生病的父母而从事性交易的?难道你不是在出于同情的基础上也会哀叹着社会的保障制度怎么那么健全呢?况且就算你制定出来行为规范为何还有人要违反呢?那些贪官和腐败分子包二奶都是合法的,这些民间底层之事立马就进了高墙?打个比方,你去成年话题在你那个人资料里打个广告说,陪你一晚上一万元,我想你等不了多久肯定有人招呼你要和你性交易,那又是为啥呢?其实啊,有人是为了生活,有人是为了享受,应该区别对待,还是给这可怜的社会一点面子把!
至于你说的性交易带来艾滋病的问题,也是太过于片面,先不说艾滋病的传播途径据调查血液传播途径甚于性途径,况且艾滋病的问题不单是医疗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性交易只是社会问题的中的一部分,你总不能让它自己去承担所有责任把?艾滋病本身是和道德无关系的,是一个纯科学的事物,只是它的传播涉及到众多方面,我们所要做的是杜绝传播途径的问题,可这更多的是一个管理得问题。如果社会管理层不去重视管理,单纯从欲望方面能解决什么问题?是不是就像讽刺有些执法者那样脱了裤子嫖娼、提起裤子扫黄。能消灭艾滋病才叫见贵呢!艾滋病的防范问题远比性交易是不是合法化的问题严重得多,更紧迫,如果只盯着给艾滋病找宿主将极大耗损我们应当拿来直面病魔的精力和勇气,那样就得不偿失了。重庆市规定所有提供商业性性服务的娱乐场所,必须随时提供安全套,否则将被罚款并限期整改,屡次不改者还会停业整顿甚至关闭。督导人员还会假扮嫖客去明查暗访,考察“小姐”是否不用安全套发生性行为。不难想象复杂的社会原因,比方说人口流动过快,两地分居情况恶化,性和婚姻的分离,再加上性自由化的趋势的蔓延等等,这些都是成了性交易不能被禁止的原因。
没道理把夫妻间合情合法的性生活也扯成交易,我就不得不问,若把夫妻间受到法律保护的正常性生活视做交易,那交易的双方,哪个是买方,哪个是卖方?买方买的是什么,卖方卖出的又是什么?
这话吓我一跳,我还真以为我说过这样的话呢?去看了看我的帖子,才发现,不是的,原话是“如果说因为交易是错,老公在外奔波,老婆在家相夫教子,你总该给老婆弄点零花把?那晚上两口子睡觉算不算嫖娼?”那是问号哦,又不是感叹号。
还是那句总结:在性交易中既然没有受害者,又不是被迫发生的,堵之不尽理还清,疏之疏之,合法化也就显得更加人性化一些。
作者:
baodys
时间:
2014-11-29 18:12
性应该存在吗?
作者:
1517585124
时间:
2014-11-29 18:13
应该,可以减少强奸的发生
作者:
张晶1985
时间:
2014-11-29 20:15
可以推进GDP的增长,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
作者:
小小淫们
时间:
2014-11-29 21:50
堵不住的,人家也是一门职业啊,求公开
作者:
hanhan1245
时间:
2014-11-29 23: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4667654a
时间:
2014-11-30 05:35
应该。存在即合理
作者:
gx19800213
时间:
2014-11-30 10:46
存在有必要,支持
作者:
gxgdsj
时间:
2014-11-30 12:44
不应该存在,但现实却存在。
作者:
lyf_304
时间:
2014-11-30 20:36
反方:应该存在,自古就有的职业,为什么到现在反而不能存在了?存在即有其合理性,有科学统计到2020年中国将有三千万光棍,这些人的生理问题如何解决?堵不如疏,一味打压解决不了根本,反而会引起更大的反弹,允许性交易合法存在,并有规范的管理才是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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