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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贴】父母买房给子女,子女的伴侣没份合不合理?[评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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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大赛] 【活动贴】父母买房给子女,子女的伴侣没份合不合理?[评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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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4-10-31 21:07:44 | 只看该作者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活动帖】父母买房给子女,子女的伴侣没份合不合理?

如果您有好的辩论题材的话请在【辩论题材征集帖】内回复。所有辩论题材一经征用,即可获得5-10金币、1-2贡献的奖励。哪怕题材不幸落选了,我们也会根据您提供的辩论题材内容给予1-4金币的安慰奖。


  【辩论事件】: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里。对于大家关注度比较高的房产问题,新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其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结婚后,一方父母如果为儿子或女儿出资买了房,财产只属于儿子或女儿的个人财产,其儿子或女儿的伴侣没份。对于这个规定,你认为合不合理?

  【注意事项】:
   1、每期辩论时间为:72小时,所有活动帖会员每天仅限回复一次(即:三天辩论时间共可回复三次,回复以论坛时间为准)。同个活动帖每天多次回复视为恶意刷分,每多回复一次扣5金并取消该帖内所有奖励。
   2、回复前请先点击主题上面您所支持的的正或反方观点。未选择所支持的观点直接回复的话系统会默认您为中立方,从而错过最佳辩手奖励。

  【活动奖励】:
   1、每个合格回复基础奖励1金,管理可视回复质量给予1-3金的追加奖励。
   2、每期都将选取三至五名最佳辩手,额外奖励3-5金、1-2贡献

【性之吧台】管理团队

结束时间: 2014-11-3 21:08 裁判: 童心无邪

正方观点 (42)

合理

反方观点 (2)

不合理

迷人的眼神在召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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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0-31 21:44:37 | 只看该作者|
正方:觉得合理....觉得双方一起买的才能算是共同财产,何况这是父母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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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0-31 21:58:49 | 只看该作者|
当然合理,这钱是父母给的,给子女也是为了以后自己养老,如果给了伴侣,万一离婚什么的还要分走一半,可定不应该给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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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聊群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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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月轩

地板
发表于 2014-10-31 22:24:41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是合理的,因为伴侣没有出资购房,所以也就没有继承权,但这也只局限在离异以后,不离异也就不存在这种继承的问题了。
[url=read-htm-tid-2008397.html][/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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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31 23:59:52 | 只看该作者|
既然是自己的伴侣了,如果值得托付与信任,房产两人共有也不过分,
但如果所托非人,这方面就一定要注意了
人生如寄,多忧何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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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00:08:59 | 只看该作者|
讨论这些东西都是对感情和爱情的认知和考验吧[s:70][s:70][s:70][s: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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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00:27: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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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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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00:53:23 | 只看该作者|
正方 这个是物权所有问题 与道德和风俗无关! 支持反方的 去学学法律吧
[url=read-htm-tid-3936936.html][/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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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06:31:24 | 只看该作者|

毛主席说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虽然他老人家晚年有些事有些话让人颇有微词~不过这句我赞同~~
但到现在这时代~~我们也不得不遗憾的说一句~~不以爱情亲情为目的的结婚都是非法的经济敲诈勒索~~~
婚姻法之前是为了保护女人~~后来是保护男人~未来是保护男人和女人的~这条法律的颁布个人表示不意外~~因为外国很早就有婚前财产公证这一说~~~但是~是理性的大众都应该明白~法律只能客观的在某种程度上的保护人们的财产和人生安全~而不能对爱情保上险~~无论男女~~
婚姻法施行一直随着时代的变更而变更~至少这几条里面~我们可以看出~明显是用来打击小三~婚外恋的财产纠葛~家庭暴力~当然···还有我们熟悉的离婚分家产···
结婚证书就9块钱~~可那触动和施行的法律程序可是一本厚厚的合同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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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 07:25:29 | 只看该作者|
合理。尤其适合当今社会的价值观。免得将来感情破裂,闹出矛盾。

[url=read-htm-tid-4122108.html,1]心动不如行动,赶紧点我申请参加彩金拓展团吧[/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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